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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合同中涉及的稅費的納稅義務人及納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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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合同中涉及的稅費的納稅義務人及納稅標準

  掛靠施工中所涉及的主要稅種是營業(yè)稅及其附加稅、所得稅。營業(yè)稅及其附加稅的稅率是在工程造價額的3.27%至3.33%之間,而所得稅的多少則要看是以掛靠人作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還是被掛靠人作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關于稅費如何負擔,法院的觀點是掛靠人應當向被掛靠人支付被掛靠人因掛靠施工而實際支付的稅費。筆者認為在依掛靠施工合同的規(guī)定以被掛靠人的資質標準結算工程款的情況下,由掛靠人向被掛靠人支付被掛靠人實際向稅務部門交納的稅款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在判令掛靠人作為實際施工人按其自身的資質標準結算工程款的情況下,則應以掛靠人作為納稅義務人來確定應交納的營業(yè)稅和所得稅的具體數(shù)額,而對被掛靠人按其自身的資質等級所交納的超額部分的稅費則應由被掛靠人自行負擔。

  法院在具體個案中,判決以被掛靠的當事人提供的其已經向稅務局交納的相關稅費的證據(jù)為準,從實際施工人應收取的工程款的總額中扣除該稅費。

  總之,掛靠施工表面看來只有三方當事人,其法律關系看似簡單,但在具體個案中,如何依法理順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和利益關系,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法律問題。

發(fā)布:2007-07-23 11:01    編輯:泛普軟件 · xiaona    [打印此頁]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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